建筑外墻脫落誰負責?
2023-1-16 14:57:06易修建筑修繕
建筑外墻脫落誰負責?
外墻脫落屢屢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,該由誰負責?誰維修?法律明確規定,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,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,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。建筑業內人士介紹,外墻抗滲漏的保修期為5年,外墻裝飾工程的保修期為2年。外墻脫落往往發生在交付7年之后,保修期內發生的情況較少。
如果保修期已過,脫落的外墻誰來修?
依據物權法第70條規定: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、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,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。根據民法典第273條規定: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權利,承擔義務;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。
產權人有維護建筑、保障其不造成公共風險的責任,但建筑物及其外立面的維護是很專業的事,需要細分相關部門的責任歸屬。
保修期外,業主作為住宅樓公共部分的共有人,有維修保養該大樓并保證其安全的義務。全體業主需要籌集和使用公共維修資金,經業主履行一定程序決策后,專項用于外墻的維修。
動用維修基金需要業委會同意,要走規定程序,如果業委會不同意或者業主意見達不成一致,維修就常常陷入扯皮的情形。
此外,有的小區沒有業委會,出現外墻脫落情況后申請維修基金非常困難;有的小區公共維修基金也存在金額不足、申請流程復雜等問題。